暂不可办理:S1#商业楼
一、一次性付款及公积金贷款客户办理不动产证所需材料:
1.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(不缺页、不漏页),所有购房房款票据原件;
2.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,维修基金票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;
3.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(一次性付款及房款结清业主2份、贷款业主3份,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);
4.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业主请携带银行(公积金)解押通知书原件;
5.公积金贷款的业主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;
6.广汇销售(入住)三联单。
二、银行按揭客户办理不动产证所需材料:
1.身份证复印件3份(二代证);
注:若是部队证件,需提供军官证、身份证属同一人的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三份;
2.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;
3.《契税完税证》(即:契税发票)原件;
4.《维修基金缴存凭证》(即:维修基金发票)原件。
一、一次性付款及公积金贷款客户办理不动产证所需材料:
1.开据此受理单后,如不动产权证已办好则由我公司以电话方式及时通知,购房客户凭此受理单及身份证原件到我公司方可领取房产证。(属夫妻关系配偶持本人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夫妻关系证明原件,结婚证、户口本均可。持产权公证授权委托书的,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房产证);
2.办理产证的相关费用。
二、银行按揭客户领取不动产证所需材料:
1.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,如夫妻代领需带结婚证。公证委托代领,需受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公证委托书领取;
2.办理产证的相关费用。
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尚品汇美食街步行400米处广汇营销公司B座2区2楼
(注:请业主收到办理不动产权证通知后先前往本小区物业办进行咨询)